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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家是山东的,嫁到黑龙江省,户口也迁过来了,有一个两岁宝宝
您好,我家是山东的,嫁到黑龙江省,户口也迁过来了,有一个两岁宝宝 您好,我家是山东的,嫁到黑龙江省,户口也迁过来了,有一个两岁宝宝,现在决定离婚,男方主动要求净身出户,孩子房子归我,我们也没有别的共同财产了,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还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吗?孩子以后生病上学的钱该怎么办呢?我的户口又怎么办呢?麻烦了,谢谢谢谢
2016-05-13 12:38 ask201……(黑龙江-大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05-13 12:39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2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5-13 12:44
你好,1、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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