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民事法律咨询
农村信用社还贷问题
农村信用社还贷问题 【求解】 为了给我们姐妹俩凑上大学的费用,爸爸在2005年1月份在当地信用社以月息千分之10.95贷了200元的款,收据上承诺在当年11月31前还清。可是家里真的没有偿还能力。所以贷款一直未还上。事情已经过了7年,父母也淡忘了贷款这回事。在这期间,信贷员也没有通过任何方式进行过催款。前几天信贷员突然造访,借债还钱天经地义,爸爸也准备还钱,可是信贷员给我们的数据显示需要还6000多近7000元,他说这是因为利滚利和加罚。在这里请教专家,按照规定,我们应该还多少呢?为什么需要还这么多呢?很是费解
2011-11-15 10:00 ladyli……(吉林-松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年11月15日 10时04分
只能计付利息,不能利滚利,6000多显然高出很多了。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11-15 10:13
利滚利是违法的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