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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起诉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我起诉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 我的女儿是在我们俩闹矛盾的时候被她带走的,现在已经分居两年我起诉离婚,现在孩子也已经三岁半了,我还能把孩子要回来吗?谢谢!
2011-11-14 23:16 zCV5934(北京) 已有 1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15 00:11
变更有点困难的
2 孙新律师  2011-11-15 06:59
在法律上,关键看你们双方谁抚养孩子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孩子应判给谁.
3 孙新律师  2011-11-15 07:13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4 赵江涛律师  2011-11-15 07:27
您好:  
要看案情决定;
5 李同红律师  2011-11-15 07:36
需要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来判断…
6 赵亮律师  2011-11-15 08:47
1,离婚是个人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2,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
3,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4,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7 孙新律师  2011-11-15 09:56
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或面谈给你更准确的解答。
8 孙新律师  2011-11-15 10:41
你好
关键看你们双方谁抚养孩子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有利,孩子应判给谁.
9 风志律师  2011-11-15 12:09
孩子一直和对方生活的话,你主张抚养权很难被法院支持。详情可来电咨询。
10 孙新律师  2011-11-15 16:31
通常由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一方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欢迎致电,我们团队将为您提供进一步法律服务
11 谷友军律师  2011-11-15 19:06
可以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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