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撞了非机动车全责对受伤人赔偿有哪些呢 2011年10月31日上午十点半伤者骑着自行车下班回家吃饭被摩托车从右后面撞了,当时报了交警就被当地的小汽车送往了当地医院检查,治疗半天后,下午因为伤者还在头晕,就送往了县医院拍照CT,照片后县人民医院的医生建议住本院观察,最后被初定多处软挫伤住院观察了,在11月五号的时候,出事对方要求病人出院,以给了一千块钱作为出院后治疗费用以及疗养费,并写了收条一张,医生就写了伤者要求出院,并建议出院后休息治疗两周。11月14日被通知到县交警队协商处理,可是肇事方不给财务损坏费,也不承认给出院后的误工费等,还签字确认全责后取出了摩托车,不理不睬,想请问需要赔偿伤者哪些费用呢?
2011-11-14 21:08 wxq123……(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1-14 21:28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