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丢失 我借了朋友一物品,还回去的时候因为他不在,就放在他桌子上,当时有人可以作证我的确放在他桌子的抽屉里。但两天后发觉东西丢了。作为本人是否应为该丢失物品承当一定的法律责任?
2011-11-14 11:08 huihui……(浙江-丽水)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14 11:24
要不要承担责任,得看你在这件事当中有没有过错,过错多大,要结合具体情况来考虑,比如说东西贵不贵重,抽屉是否有锁,是否当时征询过他的意见等。每个人对过错的认为标准会不同,若真到了诉讼这步,也要看法官裁决。
2 110网律师 2011-11-14 11:33
如果你尽到一定的注意义务,不用承担责任
3 110网律师 2011-11-16 14:31
是的,你光放在桌上是不行的,你应当交还给其本人,朋友之间借用物品,如果不是很贵重,建议协商解决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