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时怎么安置私房里没有户口的产权人 家有40平米私房,产权人母亲于07年过世。由四兄妹为继承人。现该房老二、老三各一本户口簿6人居住。老大老四无户口,在上海他区居住均属困难户。(人均居住面积小于6平米)现遇动迁。动迁组应该怎样安置各个?
2011-11-14 11:02 耶郎1951(上海-闸北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电话:15921939500 2011年11月14日 13时08分
老大和老四也属于动迁安置对象,也应享受拆迁待遇。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向我咨询。
2 110网律师 2011-11-14 11:34
私房,面积第一,一般是四个继承人平分面积补偿款,安置人口另外得安置补偿,你如果能列为安置人口的话,可以要求安置补偿的,如果不是安置人口的话,只能得到你继承的面积的补偿款
3 110网律师 2011-11-14 12:29
首先拆迁公告上是否已经将你列为安置人口,然后看拆迁安置协议上是如何分配的,根据你这样的情况来看,无户口的人也可以要求安置,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或带上相关材料面谈,更多问题欢迎登陆上海李军桥律师网。
4 张峥嵘律师 2011-11-14 15:06
动迁组不会给每个人或每个家庭进行分配,只会计算出一个总数。通常户口不在此处的产权人,只能得到相应的货币补偿。而其他有户口的产权人,可以得到房屋价值补偿,还可以享受托底保障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