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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征用补偿
农村房屋征用补偿 我在本市向应乡有一产权房50多平。使用面积170多平。2005年村里征用修路,当时要给我补偿4000元,我觉得太不合理,这几年一直和乡里交涉,但是目前给我的答复是按照2006年的一个补偿标准给我补偿,主体的房子加上猪圈等共计补偿4.5万元,170平米的使用面积不管,请问律师这样的解决合乎相关的法律依据吗,请指点。
2011-11-14 10:39 白芷红花(辽宁-大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1-11-14 10:42
需根据你当地的拆迁安置政策、标准给予补偿
2 马军烨律师  2011-11-14 11:26
你好,
补偿款数额必须考虑房屋面积。
3 尹利兵律师  2011-11-14 17:51
补偿不合理,需要参照现今的市场价格来进行补偿,并需要根据房屋实际面积来补偿,如果不合理,建议尽快让专业律师介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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