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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用补偿
土地征用补偿 我娘家是农村的,我现在的户口是沈阳的,但是我在农村分得土地,并有30年的耕种权。现在娘家的地被政府征用了,给予补偿。但是村里说,户口已经迁出的人,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开具2级的无耕地证明。请问我是应该在社区和街道开具这个证明吗?证明应该怎样写?如果这两个单位不给开证明,我应该在哪里开?
2011-11-14 09:19 wxx830……(辽宁-沈阳)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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