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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O2年房屋过户国土局收了我三千元房屋维修基金,2OO5年政府机构改革该类手续移交给建委管理
我在O2年房屋过户国土局收了我三千元房屋维修基金,2OO5年政府机构改革该类手续移交给建委管理 我在O2年房屋过户国土局收了我三千元房屋维修基金,2OO5年政府机构改革该类手续移交给建委管理。2O15年8月我到建委查询此款余额时发现此款没有下落了。建委以信访形式回复,2OO5年国土房管局将收取的公共维修基金转到住建委,,,,,,,,,2OO2年您变更产权人所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不在我单位。建委说如对答复不满意,让我在3O日内向上级申请复核,。建委这种处理方法对吗?后信访至区信访办虽经信访沟通但无结果。现如果行政诉讼请问时效如何计箅?.
2016-05-10 18:45 ask201……(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6-05-10 18:59
可以申请复核。
2 申维丰律师  2016-05-10 19:00
您好,建议申请复核
3 徐卫东律师  2016-05-10 19:14
你好,建议申请复核。
4 宋超律师  2016-05-10 22:13
你好,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建议结合个人的具体情况,咨询当地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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