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去年9月8日,在官渡区大板桥派出所辖区内,因交通事故,后又发生打架 您好,去年9月8日,在官渡区大板桥派出所辖区内,因交通事故,后又发生打架,对方六人把我方二人打伤,现经鉴定,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到派出所立案,对方只做二人的笔录,后又协商3次未果,派出所让我们走法律途经,因对方是一个家具厂的工人,今年也没来这个工厂上班,请问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2016-05-10 16:28 ask201……(云南-昆明)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潘建强律师 2016-05-10 16:40
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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