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停办,还差一年零4个月到法定年龄退休,被迫办内部退养.企业落实国发办[2004]9号文按地方标准 我是核工业建设集团属狭23建设公司的退休教师,女.现年65岁.文化程度:大专.职称:小学高级教师.参加工作时间:1964年 近日核工业建设集团落实国发办[2004]9号文给企业退休教师按地方标准补发工资.我却被告知由于我一年半的企业内退不属于退休教师范畴.学校停办后我还差一年零4个月才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值各科室精简机构定编定员,50多岁的我无岗可上,每个月只开120的生活费还要每天报到.无奈之下只好言不由衷的办了内部退养."内退"总比120元的生活费多一百多元呀!我要生存,我只好四处流浪去打工.应聘到深圳省级公立学校和民办无锡光华学校教学,这些学校都给我写有书面证明.直至2002年8月因心脏病回家休息.怎么我就想不通,教了一辈子书每月至今1100元钱到老了怎么就不是教师身分了呢?凭着集团公司劳动人事部的部门文件之"必须是在教师岗位上的退休人员.不含曾经在教师岗位工作但未在教师岗位退休的人员"这一条就失去了我的教师身份,即使内退我也是在教师岗位退的,我没干过其它工作.我对公司任意改变我的教师身份的做法十分愤慨!但我又是一个弱势群体,我不知怎么和单位抗衡,我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简直到了崩溃的边缘.聪明的律师先生们请给我出出主意吧!他们连四川省的川府办发电[2004]64号文也不执行,我该怎么办? 刘淑静 2009.11.10
2009-11-09 01:26 祁运来(北京-通州区)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11-09 08:28
逐级找主管部门反映 他们不怕丢官罢职就拖着
2 孙新律师 2009-11-09 10:47
建议带书面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3 孙新律师 2009-11-09 17:29
建议带书面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4 孙新律师 2009-11-10 07:05
建议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5 赵江涛律师 2009-11-10 09:03
面询律师。
6 孙新律师 2009-11-10 09:51
建议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7 孙新律师 2009-11-10 12:00
1、公司的内部文件规定,与法律及政策规定明显冲突,应当无效;
2、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第3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办理退休手续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
2、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
第3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办理退休手续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
8 马国华律师 2009-11-10 18:00
你们是企业办学 继而内部退养的吧。 内部退养以后, 退休仍然享受原单位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