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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顾客东西被盗 员工赔偿问题
饭店顾客东西被盗 员工赔偿问题 我是一家火锅店的领班 ,管理营业部监管保安部共4人,每天两人值班,在10月31日晚上9点10分到9点20分左右客人的一辆小车被砸包被偷(不值班员工已下班)。我当时的值班岗位在二楼服务部,不在一楼,一楼我也安排值班保安。但事发后店方赔付客人6000元,直到11月10日发工资时店方要求我赔偿1500元(我当月工资是1757元),值班保安赔偿1500元。值班保安现在已经跑了(他总共出勤不到25天)。目前我10月分工资还没领到。店方做是否合理?我该咋办?
谢谢!!
2011-11-13 14:54 glg963……(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1-11-13 15:04
答:无偿保管,不应当赔偿,其损失向行窃者主张。
2 喻远军律师  2011-11-13 18:15
是不合法的行为。
3 110网律师  2011-11-14 23:37
如果你有过错,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适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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