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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
离婚财产纠纷 97年结婚一个人与丈夫来到垦利,二千年有一男孩,01年在胜兴买一处房产他父母付全款。06年用自己的钱买16.78万元的车一辆。2008年因他酒后去我工作单位打我离婚一次,后因我不放心孩子复婚,至前多次被打。09年又买楼房一处,我俩在担保公司担保35万元,他还贷,11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买21万元的车一辆,他说借6万元,听朋友说他在外放贷,数目不详。车和房都是他的名。我是婚姻中的单亲妈妈,在08年复婚后至今同床一次,无共同语言没有感情,多次被打无留证据。离婚时能否提出精神赔偿?09年复婚后有人给我发一条短信保留直今,是否当证据?是否能多分的财产?
2011-11-13 11:40 fKO1339(山东-东营)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13 15:18
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存在过错,你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及夫妻共同债务,平均分割。
2 刘洪利律师  2011-11-13 17:12
婚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对半分割。
须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你可以要求多分割财产、对方支付精神抚慰金。
3 陈晓云律师  2011-11-14 14:56
对方无法定过错的,离婚时没有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1-11-18 10:15
你的婚姻关系相对比较复杂,不知前一次离婚时对财产是否进行了分割,原则是婚后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是个人财产,建议与律师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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