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拿走了剩余的投资款,我该怎样追回 我老公两年前和人合伙注册了一间公司,后来公司亏损了,负责管钱的另外一个股东拿走了亏损后剩余的40多万元,现在他和另外的人重新开了公司,地址我们也知道,我老公是法人代表,所有的财务方面的单据都被那个股东拿走了,我们用什么方法可以追回那些钱呢
2009-11-08 11:57 zyxz10……(广东)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电话:13007023233 2009年11月08日 12时24分
答:1、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清算;2、举证证明其挪用或者侵占公司资金,涉嫌刑事犯罪时,向司法机关报案。
2 110网律师 2009-11-08 12:11
如有侵占的证据 可报警!
3 欧学文律师 2009-11-08 20:45
对方构成犯罪的
4 110网律师 2009-11-09 10:33
报警处理。
如公安机关不立案或不处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公安机关不立案或不处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110网律师 2009-11-09 10:45
对方涉嫌犯罪。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建议带齐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6 110网律师 2009-11-09 11:32
可以报警。
7 李翠英律师 2009-11-09 11:47
建议报案作为刑事案子来处理。
8 110网律师 2009-11-09 12:05
先可跟他协商,毕竟拿到钱是第一要点,说明事情的严重后果。如果对方不理,可直接报警,做为法定代表人,如果这个公司不作注销,以后再开公司就会受限。如果你们处理不方便,欢迎电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