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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开店后
合伙开店后 A和B开了一家店,当时办工商营业证时AB一起提供了有关要的证明,可B当时就办的B的名字,当时A就说为什么办B一 个人的名字B就用什么要税多一点的理由推掉,当时A也就没多想,就这样一起开了4年,4年后A不想开跟B商量把A的一半股份转让给B,B经考虑后说不要,A当时给B说你不要我就转让给别人B说可以,A之后转让给了C,转让当时B不在场,之后A就回家了也没给B说,后来C接了40天后,B就闹起来把门关了店里东西都般回家,也不给C开门做生意,就说工商营业证是自己的名字他有权利不给A转让,要转让就得转让给B,也说自己不承认A已经转让给C了,这样的情况下C有没有权利要回自己的经营权利
2011-11-12 22:30 详细阿阿(浙江-温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1-11-13 06:49
没有权利。
2 柯荣明律师  2011-11-12 22:53
你好,没有权利,因为如果个体户的话,本身是不可以转让的,但c可以向b要去原来的转让款。

如果有什么不清楚的问题,可以联系我,手机15168456779,或加我 QQ 2398490650,也许对你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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