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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商品房没有居住收五个月的取暖费是否合理
新买的商品房没有居住收五个月的取暖费是否合理 我在秦皇岛南戴河买一套三楼两室一厅住房,因我全家在唐海工作,这套房没装修完,没有人住,物业公司几次催交取暖费,并要求五个月一次交齐。这个月底不交就加罚滞拿金。请问物业收费是否合理,是否有权力罚款。谢谢
2011-11-12 22:04 张道明(河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高永峰律师  2011-11-12 22:13
物业的罚款权利基于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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