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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问题,急急急!!!!
合同问题,急急急!!!! 我在今年的5月一号在一家商场租了一个业主的铺位,和我签约的是业主租凭,和商场的管理合同,可是最近该业主的这个小区要她交小区住户公用水电分摊费用,她却让我交,我觉得没有道理由我来交。看我是不交的话。小区就要挺我的电了。那样就会营销我做生意,业主就拿出我们签的合同和我说事,里面有一条是写乙方也就是我,须按国家和广州市政府法规规定,向有关部门缴交工商行政管理和税费,以及与使用该商铺有关的其它费用,她说我用的这个铺位就由我来交,可是商场里面其它的都是业主交的。请问这样我该怎么办?
2011-11-12 21:31 晶晶刘(广东-广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12 22:28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2 秦步基律师  2011-11-13 13:04
主要是对“有关的其他费用”的理解,看公摊部分的费用,是否属于这个费用?
3 110网律师  2011-11-14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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