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驳回的案子是个大冤案,怎么维权? 一教师被县法院法官法警骗押看守所羁押,始终未收到任何诉状、未审未问、未开庭质证、未见任何诉讼参与人、家属单位未收到逮捕原因羁押处所通知书、法官搜走了教师衣兜里的3300余元购煤款,又从他亲戚那里索要2700元,带着手铐看守所里胁迫他在不知何因、不知与何人、不给本人的模拟的刑事附带民事协议书上签名。羁押46天释放、释放不给证明。
蒙冤控告三年后,县、市、省、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邮寄送达了刑监字驳回申诉通知书。根据驳回所述:教师曾先后故意伤害两人次致“轻伤”,有县法院法医鉴定报告。被害人“今天自诉”到法院,法院刑事审判庭径院长批准,“明天因故意伤害实施逮捕”“逮捕后经有关人士调解”赔偿经济损失而释放。被害人的伤情与教师有“因果关系”、“外界暴力”形成、有“医疗单据、评估报告”和“刑事附带民事协议书”为证。
四级法院驳回所述的事实完全是子虚乌有、凭空杜撰、所列证据均未质证、所谓的“刑事附带民事协议书”签名是扣做人质勒索钱财的铁证。驳回足以证实法院“程序违法、事实捏造、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刻意构陷、渎职侵权、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可是最高法院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做出驳回劝其“罢访息诉”,相关部门也以最高法结论不做查处。弥天大冤到那里控诉?请指点迷津。
蒙冤控告三年后,县、市、省、最高人民法院先后邮寄送达了刑监字驳回申诉通知书。根据驳回所述:教师曾先后故意伤害两人次致“轻伤”,有县法院法医鉴定报告。被害人“今天自诉”到法院,法院刑事审判庭径院长批准,“明天因故意伤害实施逮捕”“逮捕后经有关人士调解”赔偿经济损失而释放。被害人的伤情与教师有“因果关系”、“外界暴力”形成、有“医疗单据、评估报告”和“刑事附带民事协议书”为证。
四级法院驳回所述的事实完全是子虚乌有、凭空杜撰、所列证据均未质证、所谓的“刑事附带民事协议书”签名是扣做人质勒索钱财的铁证。驳回足以证实法院“程序违法、事实捏造、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刻意构陷、渎职侵权、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可是最高法院有法不依、违法不究,做出驳回劝其“罢访息诉”,相关部门也以最高法结论不做查处。弥天大冤到那里控诉?请指点迷津。
2016-05-09 10:02 惨遭构陷(山东-济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5-09 10:04
建议聘请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