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水 管理责任的划分 向您咨询一下关于下水 管理责任的划分:我家顶层 ,厨房的下水管道从我家出去连接了一根立管,直通楼下,从楼下垂直下来后,又从楼下的地下拐到一根1-5层直通并共用的垂直管道,就是在这段发生堵塞,并且污水漏到了楼下,淹了楼下的房顶。物业来看后,说是这段是只有我们一户自己在用,不是共用的,不 属于公共维修,物业维修的仅仅是一楼直通上来的管道。我比较了一下,这两段管理是一样 粗细的,难道这就不 算主管道?物业 首先不愿意承担维修责任,别的更不用谈。可是我认为既然从我家出去了,即使路线再长,也不应该由住户负责。属于公共的主管 道。
不知道我这样认为是否合理合 法 。
另外想咨询一下,对待楼下被淹的邻居我该如何处理。
谢谢 。
不知道我这样认为是否合理合 法 。
另外想咨询一下,对待楼下被淹的邻居我该如何处理。
谢谢 。
2011-11-12 16:39 青青75(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1-12 16:44
根据漏水原因确定。
2 赵江涛律师 2011-11-12 16:45
要看漏水原因
3 李同红律师 2011-11-12 18:34
要看漏水原因
4 孙新律师 2011-11-12 19:27
确定谁在共同使用该段的管道,由共同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5 孙新律师 2011-11-12 21:53
需要看具体的原因以及物业合同的约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