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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我一个朋友五年前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个四川人,随后跟他去了四川并且怀孕生了一个女儿
离婚,我一个朋友五年前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个四川人,随后跟他去了四川并且怀孕生了一个女儿 离婚,我一个朋友五年前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个四川人,随后跟他去了四川并且怀孕生了一个女儿。没办法领去了结婚证。现在孩子六岁想离婚,还想把孩子带回来(男子比她大10岁离异还有一女儿由母亲抚养,并且无法正常照顾家庭)
2016-05-08 20:10 ask201……(山东-东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6-05-08 20:46
收集证据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 110网律师  2016-05-08 20:43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3 110网律师  2016-05-09 11:31
感情确实不合,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不成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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