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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到期后,租户赖着不走,以自行购买了高档家具、家电、维修维护等为由,索要5万元费用。在协商过程
出租房屋到期后,租户赖着不走,以自行购买了高档家具、家电、维修维护等为由,索要5万元费用。在协商过程 出租房屋到期后,租户赖着不走,以自行购买了高档家具、家电、维修维护等为由,索要5万元费用。在协商过程中,派人到我家现住处敲门骚扰,并威胁要伤害我家人。同时声称已买通当地派出所,报警也没用。
请问:1、租户这种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还是租赁合同纠纷?
2、是否可以绕过当地派出所报案?
3、如何保护家人安全?警方会提供帮助吗?
2016-05-07 23:19 1381012767(北京-东城区)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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