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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冤案何时了?
我的冤案何时了? 我的冤案何时了?                                           原告:肖守良  男,1944年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巨野县田庄镇丁官屯行政村西隅村82号。 被告:陈兰峰,原随官屯镇林场场长,1936年出生,汉族,住郓城县随官屯镇高庄村,此人已故。 被告:吴正林,原随官屯镇司法所所长,代表镇政府无故终止合同的主办人。     申请理由:     我于1987年2月承包了随官屯林场无人要的一片荒地,1998年5月25日被无故终止合同高价转包给单县人郭发红。我与1998年11月起诉到郓城县人民法院,2000年3月17日,审判长王玉亮以证据不足为由判我败诉。2000年3月20日,我找到新证据到郓城县法院请求再审。法院原审判长王玉亮,审监庭庭长张文娟拒绝受理。后到检察院抗诉庭求救,庭长张新国接了此案。经调查核实,原审被告承认新证据属实。通过检察院转办通知书和法院院长杜永红审查,由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本案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2001年1月3日,审监庭庭长长张文娟通知我到庭在审此案,我到达后,张庭长要我按个手印,说是法院规定,履行手续,谁知变成了我自动撤回再审申请。 十五年来,我多次上访请求改判未果,难道以欺诈手段制作的裁定书也能生效吗?恳请最高人民法院责令进行重申,给我审冤,还我公道。 此致:
66   最高人民法院 申诉人:原审原告肖守良 201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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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07 09:13 taoshu……(山东-菏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6-05-07 09:16
建议你找专业律师来帮你维权的
2 110网律师  2016-05-07 09:17
这是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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