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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教师,2014年我的考核被教育局定为不予考核,
你好!我是一名教师,2014年我的考核被教育局定为不予考核, 你好!我是一名教师,2014年我的考核被教育局定为不予考核,现在新的一轮评聘因为2014年不予考核被直接降级降工资,我找教育局职改办询问,给我的答复是2013~2014学年上学期一个学期生病请病假(教育局均有批假),根据文件:病假累及达到半年及以上的不予考核,教育局认为针对教师行业的特殊性,半年就是指一个学期。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应该怎样维权?事情已过两年可以吗?
2016-05-06 23:18 ask201……(福建-莆田) 已有 0 位律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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