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 朋友多次挪用公款累计达29万 法院介入时还有4万未还 后以补上 具体如下08年挪用8万 09年上半年还 09年下半年挪用11万 次年上半年还 10年下半年挪用10万到案发时还有4万未还(用于做生意)能否以立法时间与当今时代的货币价值不同作为反驳依据(1998-2011)人民币贬值可否改变立法条款
2011-11-11 07:52 HbW4496(湖北-荆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1-11-11 08:21
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2 朱君秀律师 2011-11-11 08:10
答:不能,解决偿还可以减轻处罚,不是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理由。 我的补充: 2011-11-11 08:11
更正:积极。
3 万安松律师 2011-11-13 13:08
不能。
建议为其委托律师,以积极退赃、态度老实、未给单位造成损失、初犯等方面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如需帮助,与我联系
建议为其委托律师,以积极退赃、态度老实、未给单位造成损失、初犯等方面辩护,争取从轻处罚。
如需帮助,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