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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以个人名字借款后无力偿还,借款人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股份
借款人以个人名字借款后无力偿还,借款人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股份 借款人以个人名字借款后无力偿还,借款人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三十股份,请问借款人无力偿还借款时其名下股权是否会被执行?如会执行,对公司有什么影响?
2016-05-06 13:34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董毅律师  电话:13704034821  2016-05-06 15:02
可起诉要求返还,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股权,股权可由其他股东折价购买或直接过户至你名下,如有需要请来电咨询或面谈。
2 张勇律师  2016-05-06 13:58
你好,可以起诉执行股权
3 隋新律师  2016-05-06 14:13
你好,借款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4 张俊东律师  2016-05-06 16:22
可以执行,请及时起诉解决
5 张俊杰律师  2016-05-06 21:24
可起诉要求返还,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股权,股权可由其他股东折价购买或直接过户至你名下,可来电咨询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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