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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已离婚,共同债务已归男方,但贷款公司不认可,还要起诉我
夫妻已离婚,共同债务已归男方,但贷款公司不认可,还要起诉我 夫妻已离婚,婚内有一辆贷款买的车,是用女方的名字买的,离婚时车款未还清,但离婚协议已写明共同债务50万归男方偿还,与女方无管。由于只写了总的债务数字,未写明车贷款是归男方偿还,所以我不还款就能告我。我想知道是这样吗?我应该怎么回应?50万债务不是随便写的,是所有的债务合计以后得出的数字,就因为没有写明细数就能告我吗?
2016-05-05 19:24 睛12345……(河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刘程伟律师  2016-05-05 19:27
你好,你还是义务偿还债务的,可以在偿还完之后向男方追偿
2 颜培卿律师  2016-05-05 19:32
你们之间协议只在你和你前夫之间生效,对债权人是无效的
3 110网律师  2016-05-05 20:41
婚内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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