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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问题
关于集体土地拆迁的问题 律师您好:1. 我们家附近都是国有土地,但我家算是集体土地。如果要征用我家的园子(大概3000平方米),需要政府具备什么手续才是合理合法的征用?(目前在这土地是用来做旧城改造还是用来做商业开发上我们有争议)

2. 他们征用我们的菜地,是要按照我们菜地前三年的平均产值(实际的产值)来补偿,还是按照他们说的当地统一标准即可(所谓的统一标准,没有给我文件,只是口头表示)?

3. 他们目前针对房子给的赔偿是1平米还1平米的楼,我们家可否要求分户,谢谢!
2016-05-05 18:13 要被拆迁的(吉林-白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05-06 10:55
您好!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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