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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中介公司更名了
房屋租赁的过程中中介公司更名了 您好,
我们从房屋中介那里租房,合同从2009年6月开始签到2010年6月,但是在11月份的时候中介的法人突然改变了,公司的名字也变了,中介公司要求我们签一份新的合同。我因为不了解情况一直没敢签。我们在租房之初曾交过两个月5800元的押金,如果我不签新的合同,等到合同结束的时候我该向谁讨要这笔押金,因为原来的公司已经不存在了。如果与我签约的这个公司真的不存在了,是不是就等于我们这份合同就已经终止了。我听说中介公司是没有权利收取押金的,请问这是不是真的。我从网上看到这家公司已经换过很多次名字了,很多人都没有拿到该退回的押金,我现在该怎样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利益,谢谢
2009-11-05 20:29 abdrdx……(北京)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苏建友律师  2009-11-05 20:36
买卖不破租赁,不要交押金给中介,如需法律帮助,可致电15001129555/13269421787详细咨询。
2 孙新律师  2009-11-05 20:38
买卖不破租赁,不要交押金给中介.
3 孙新律师  2009-11-05 20:41
不需支付押金给中介。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4 孙新律师  2009-11-06 06:38
建议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5 孙新律师  2009-11-07 23:19
中介公司法人和名称变更均不影响其法人资格和法律责任,你的租赁合同仍然对变更后的公司具有约束力,你无须重新签订合同;

变更后的公司仍应承担退还押金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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