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的来解决旱田权属纠纷问题 该片旱田于1942年-1957年属于我方耕种,1957年归集体化,1959年借于他方耕种,数年后他方因该片旱田不适用暂于丢荒。1979年回收 1981年分户承包,耕种数年后 因多种因素出现丢荒现象。1999年收回集体所有,因集体有遗留问题无人承包耕种。现争议方(个人)就私自耕种,期间我方多次口头协调,争议方也承认。现我方要回收争议方据不承认该片旱田是我方的,由于以前我方没有签订协议 也没有土地证 。请问各大律师我们该如何回收该片旱田。
2016-05-04 22:35 LB天空(广西-柳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庆标律师 电话:18907856965 2016年05月04日 23时02分
建议政府确权
2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6-05-05 00:13
你好,可以申请政府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