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解散该如何结算? 我老爸2000年与人合伙办厂,当时厂房是对方买下的,老爸是净身入股,说好两人是合伙的,但没有形成书面合同;8年来,两人一起共同创业,并用期间收益不断扩充固定资产(包括扩大厂房、增添设备等),2009年因行情不好,打算关停厂房,并将设备折旧变卖,将厂房转租他人。期间,两人除分别支取生活所需用款,从未对利润进行分配。现计算固定资产价值40余万,库存部分,银行贷款20余万,厂房租金10年每年6万。请问,两人如散伙该如何结算?哪些应该纳入共同结算的范围内?两人分配比例该按何计算?
2009-11-05 12:24 爱普生(浙江-杭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09年11月06日 06时33分
按照约定处理,如果你父亲没有有效证据能证明是合伙人身份的,很难分割.
2 110网律师 2009-11-05 12:27
欢迎你有机会打电话咨询,要不你把电话号码告诉我,我给你打也行,那样也许能说的清楚一些,好不?(辽宁成功金盟律师事务所是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3 110网律师 2009-11-05 12:42
咨询电话13093227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