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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武汉这边一个服装加工厂上班,没签合同,我刚做了一个星期,由于不适应
我在武汉这边一个服装加工厂上班,没签合同,我刚做了一个星期,由于不适应 我在武汉这边一个服装加工厂上班,没签合同,我刚做了一个星期,由于不适应,想换厂,那么我这一个星期的工资想拿到的话,那必须还要做十天,从这十天的第一天开始,就跟厂里厂长说辞工,才能拿到这十七天的工资,请问厂里这样做合法吗?我该怎样才能拿到我应得的工资。谢谢!
2016-05-04 09:31 ask201……(湖北-武汉)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5-04 09:56
工作一天就应支付一天工资,试用期提前3天辞职即可   如有争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6-05-04 16:06
您好!不合法,是要给你的钱,没有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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