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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律师你好,我于4月19日在辽中县一木材加工厂工作时间不小心把右手食指锯掉一节(1/3)治好后
隋律师你好,我于4月19日在辽中县一木材加工厂工作时间不小心把右手食指锯掉一节(1/3)治好后 隋律师你好,我于4月19日在辽中县一木材加工厂工作时间不小心把右手食指锯掉一节(1/3)治好后,我向工厂老板要误工费,他说没有,起诉我法院判多少我给多少。但是他的厂子没有营业执照,什么手续都没有。我该怎么办?
2016-05-03 09:32 ask201……(辽宁-沈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隋新律师  2016-05-03 09:38
你好,如果不是依法成立的公司、合伙企业,无法申请认定为工伤 ,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起诉要求对方赔偿。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2 彭沈惠律师  2016-05-03 09:50
你好,起诉要求赔偿。有需要可与我联系
3 110网律师  2016-05-03 19:39
你好,对外以什么名义经营的?建议及时诉讼,需要律师电话联系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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