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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骑摩托车去接亲戚,亲戚和同村某人一起下车,出于亲戚认识就一起都坐了
当事人骑摩托车去接亲戚,亲戚和同村某人一起下车,出于亲戚认识就一起都坐了 当事人骑摩托车去接亲戚,亲戚和同村某人一起下车,出于亲戚认识就一起都坐了。在回来的路上,大队书记带领村干部在公路旁焚烧垃圾,大队雇佣拉垃圾的四轮车在公路上停着,当事人骑摩托车正走到焚烧垃圾地点,正巧冒了一股浓烟什么都看不见了,导致摩托车刮到了停在公路上的四轮车上,把亲戚认识的同村某人摔伤,请问这种情况责任怎么划分?
2016-05-02 13:05 ask201……(吉林-四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喜春律师  2016-05-02 14:25
从法律角度讲,应该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6-05-02 14:55
按您的叙述,摩托车驾驶员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可能性比较大,村委会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是有可能的。毕竟事故责任的认定要以公安交警部门认定为准,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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