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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产转移时间是怎么计算的,就是从起诉离婚时前多长时间取证
1、财产转移时间是怎么计算的,就是从起诉离婚时前多长时间取证 1、财产转移时间是怎么计算的,就是从起诉离婚时前多长时间取证。
2、转移到子女名下的钱怎么确定是赠与还是转移。
3、购房时30%首付款,女方出了27%男方出3%,购房合同上已写明,钱是女方婚前储蓄及向女方父母及亲戚借的未还。
4、如果女方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时男方给什么经济上的补偿
5、婚姻存续期间,男有公司,不让女外出工作,操持家务,离婚时有何补偿。
2016-05-01 10:11 ask201……(辽宁-大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6-05-01 22:14
1、没有具体规定。
2、要看具体材料才能确定。
3、可以要求返还。
4、不一定。
5、没有补偿。
2 隋新律师  2016-05-01 16:21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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