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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十年前和男朋友同居,没有结婚,有两个孩子,现在我们感情不合
各位律师好:我十年前和男朋友同居,没有结婚,有两个孩子,现在我们感情不合 各位律师好:我十年前和男朋友同居,没有结婚,有两个孩子,现在我们感情不合,经常吵架,我想离开他,但是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如过我现在和别人结婚可以吗?如果男朋友和我闹,我该怎么办?谢谢律师
2016-04-30 08:51 ask201……(河北-石家庄)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6-04-30 08:55
协商好孩子的抚养问题和同居期间得共同所得即可
2 李建成律师  2016-05-02 15:17
如果没有登记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你可以登记结婚,但是对方取得抚养权,你需要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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