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婚姻问题
婚姻问题 于2009年初办理结婚证,婚后没有同居,没有孩子,没有共同财产,现在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请问如何办理。
2011-11-07 11:13 wodyst……(广东-深圳)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张  静律师  2011-11-07 11:14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2 孙新律师  2011-11-07 11:17
协商不成,可到当地法院起诉离婚。
3 110网律师  2011-11-07 11:18
起诉离婚。
4 110网律师  2011-11-07 11:27
如果感情破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
5 唐晓华律师  2011-11-07 11:39
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6 110网律师  2011-11-07 12:44
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具体的请电话联系
7 张勇律师  2011-11-07 12:54
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办理离婚,需要帮助可以随时来电咨询联系。
8 吴君瑜律师  2011-11-07 16:03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没有抚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9   2011-11-09 12:55
对方不同意离婚的,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