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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怎么赔,赔多少/
工伤赔偿,怎么赔,赔多少/ 我是外地来打工的,在扬州一家私企上班。余今年9月20号的时候上班的时候被重物滑落把左脚大脚趾砸断,单位出钱去南京治疗后没接上,大脚趾80%截断,单位没给我交工伤保险,我 应该去哪做伤残鉴定,都需要些什么,单位该赔偿我多少钱、还有我来的时候 和单位签订的合同的时候,把养老和医疗保险的钱都提出来了,单位不给我单独交工伤保险可以吗,我在签合同的时候工资每个月是5000快工伤期间单位给开每个月790块合理吗、急求援助。先谢谢 在线等你
2011-11-07 10:28 ybx3227(江苏-扬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1-07 10:51
1、 未申请认定的一年内申请认定;
2、 已认定的,请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3、 工伤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4、 伤残的各地规定不一,请就近找律师咨询。
2   2011-11-07 13:07
你好,应申请工伤认定。
3   2011-11-07 13:18
要看你的具体资料,了解情况作出判断,最好直接找律师帮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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