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法院之间互相推诿不予立案怎么办?
法院之间互相推诿不予立案怎么办? 南宁水晶城商铺约有铺面2000余个,业主1000余个,2006年整体委托水晶城商贸公司出租给梦之岛百货公司,2015年合同到期,因双方在续租上无法取得一致,90%以上的业主不同意与其续约,但仍被恶意占用,政府协调无果,遂走法律程序。但商铺所在地青秀区法院不予受理,原因是无法辨别是租赁问题还是侵权问题,如租赁问题则应由南宁市铁路法院受理,侵权则由青秀区法院受理;同样原因,铁路法院也不予受理。现报至中院确定,中院报至高院,历时近半年再无下文,至今没有法院给予受理,作为原告方应该怎么办?
2016-04-28 17:30 swordw……(广西-南宁)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黄文坚律师  电话:18707853441  2016-04-28 19:36
法院之间互相推诿不予立案,向上级法院反映。
2 李庆标律师  2016-04-28 20:39
建议律师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