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使用权的归属问题 在1995年的时候以5万元买入四间房屋、土地作为厂房,当时有双方签订协议证实这件事,但是没有给土地证与房产证。现在2011年了,期间房子有扩建,土地边上也有点买进,面积比当初不知道大多少了,现在我们因为在别的地方扩建了厂房,当初的这个厂房租给了别人经营,可是现在那个当初卖主的儿子跑来跟我们说那个房子的租金该他们收,还有说房子土地在法律上都是属于他们的,说我们只能已7万元人民币卖个他,他要自行收回这个房子及土地。因为他还擅自将卖给了我们的土地作了国有土地证。。。。现在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办? 我们是不是有长期使用权?是不是出租的权利?还有就算要转卖给当初的卖主,以当时的5万到现在的增值来算,现在能专卖多少?不会只有7万吧?
2011-11-06 21:59 冰逸鱼(浙江-宁波)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1-11-07 08:49
你好,是没有给土地证和房产证,还是没有办土地证和房产证呢?土地性质呢?可以来电来所咨询。
杭州杨冬梅律师
杭州杨冬梅律师
2 110网律师 2011-11-07 11:13
建议电话详细咨询
3 翁建平律师 2011-11-07 17:17
双方都是同村的农村村民吗?如果是,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如果不是,则要另外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