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你好,请问,2014年9月男方立案离婚,女方要求男方赔偿十万
你好,请问,2014年9月男方立案离婚,女方要求男方赔偿十万 你好,请问,2014年9月男方立案离婚,女方要求男方赔偿十万,最终法院判决第一次不成立,同年12月女方生下了别人的孩子,这孩子一直在男方家,现在男方又起诉离婚,还需要给女方赔偿吗?女方属于过错方吗?
2016-04-27 23:25 ask201……(广西-百色)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胡钦律师  电话:13768617880  2016-04-28 11:37
不需要,女方为过错方
2 110网律师  2016-04-27 23:29
不需要,可以主张女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3 李庆标律师  2016-04-28 07:09
没有共同财产是没有赔偿。
4 陈祖权律师  2016-04-28 08:28
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赔偿。
5 黄荣高律师  2016-04-28 09:16
男方不用赔偿给女方。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