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协议义务支付给有精神病患者的生活费用,谁签收才具有法律效益。协议上只写明费用需支付的患者的名字。患 按协议义务支付给有精神病患者的生活费用,谁签收才具有法律效益。协议上只写明费用需支付的患者的名字。患者的监护人或亲属代签有用吗?目前患者不清楚是否是发病期。请求指点!
2016-04-27 18:34 1865289960(北京-东城区)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6-04-27 18:34
详述案情吧
2 宋超律师 2016-04-27 18:35
建议详述案情吧
3 李建成律师 2016-04-27 18:37
如果患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其监护人代签属于有效
4 孙新律师 2016-04-27 18:37
监护人签收可以
5 李同红律师 2016-04-27 18:38
监护人签收。
6 申维丰律师 2016-04-27 18:40
您好,详述案情吧
7 常路律师 2016-04-27 18:41
您好,具体案情
8 赵江涛律师 2016-04-27 18:57
监护人签收可以
9 王艳玲律师 2016-04-27 19:06
需要指定的监护人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