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幼儿在私人开办的幼儿园造成伤害应该怎样索赔 我孙子在个人开办的幼儿园。6月14日他低头捡小积木。被一个小朋友踢到了左耳。造成左耳顿挫伤,左耳外耳道炎。在外地医院住院治疗。现在医院建议回家休养2个月。吃口服药物。定期去医院复查。造成此事的小朋友家长没有出面。幼儿园答应给医药费。这件事情我可以怎样申请后期的治疗费用和赔偿。多少合理。
2016-04-27 13:05 vv000(黑龙江-佳木斯)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高志博律师 电话:18686729300 2016-04-27 13:08
你好,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2 王皓律师 电话:18104515837 2016-04-27 13:18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3 李晓航律师 电话:18646088498 2016-04-27 13:27
你好,按照实际损失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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