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婚前房屋调经济适用房,由子女出资,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公公今年80岁了,十几年前婆婆去世,他再婚,婚后经济各自独立。公公现在用原房屋的产权调经济适用房,由我们子女出资。老太太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那么这样是否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她说只要求住到老,而不要房产,可以立字据。但我们不放心,如果她日后变卦要房产或立遗嘱把房产留给她的子女,有没有这种可能?我们怎么办?
2011-11-06 10:56 大方方(河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06 11:13
签个协议不影响
2 110网律师 2011-11-06 11:13
没有实际出资,通常不应该成为房产共有人。
3 110网律师 2011-11-06 13:56
通常不应该成为房产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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