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精神费如何赔偿 我于8月与一电动车相撞,民警判定我付全责。事发当时我立即携带被撞人去医院就诊,被撞人受伤部位在右腿部膝盖侧面及左腿脚踝骨处,经医院x光检查,被撞人骨头并未有伤害医生经检查并未给予治疗。转天被撞人说胸闷又到医院做了胸透以及腿部ct,经检查也无大碍。现被撞人诉到法院要求赔付医药费2575元、误工费1720元、护理费900元、营养费900元、交通费428元、精神损失费5000元,请问我如何进行正当答辩。我需支付给他多少钱合理
2011-11-06 05:28 Tcb5996(天津)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11-06 17:55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可以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2 110网律师 2011-11-06 05:54
可以聘请律师代理。
3 孙新律师 2011-11-06 11:40
合理的必要费用需要赔偿的要提供凭证,精神损失费没有支持理由。
4 孙新律师 2011-11-06 12:50
构成伤残的,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5 孙新律师 2011-11-06 15:56
建议诉讼解决
6 孙新律师 2011-11-06 16:59
法院保护合理费用
7 孙金刚律师 2011-11-06 17:10
精神损失费如果没有伤残等级鉴定一般不用支付。
8 孙新律师 2011-11-06 22:01
医药费、交通费等按实际发生,误工费、陪护费等按陪护、误工实际天数计算。不构成伤残一般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金
9 孙新律师 2011-11-07 10:50
对方有证据的合理损失
10 孙新律师 2011-11-07 21:01
可以委托律师,一般有伤残才会支持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