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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三方协议上的入职赔偿协议问题
关于毕业生三方协议上的入职赔偿协议问题 我在去年与12月份与某公司签了毕业生三方协议,协议上抄了一份公司给的赔偿协议:如果我没有去该公司入职或者公司未录用我则赔偿对方五千元。由于公司要求今年五月份才到外省去参加公司培训,培训完才能正式入职。但是我在上个月找到了一份更理想的工作,不想去这家公司了。现在那家公司的人要求我赔钱,否则就起诉我,请问我会被公司提起诉讼吗?我今年6月份毕业,听同学说毕业了三方协议就无效了,那那份协议还有效吗?如果被诉讼会对我的信用造成影响吗?会影响到我日后的贷款等事情吗?
2016-04-26 22:36 tang50……(陕西-西安)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6-04-26 23:16
如果没有提供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你也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理由很简单,劳动合同法上规定的违约金只有两个即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除此以外,不允许设定违约金,即便设定,也因违法而无效,因此,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你根本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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