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帮朋友,殴打他人致轻伤,被公安局依涉嫌故意伤害罪拘留 伤者以口角挑衅我帮朋友,而我帮朋友心有不愤,他们使用了铁水管、一把西瓜刀共同殴打伤者,造成伤者受伤住院,而现在派出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我这帮朋友羁押在中山看守所等待起诉,请问法院起诉我帮朋友他们最多要拘留多长时间及如何可以帮他们减轻刑事拘留。
2011-11-05 13:42 黄贞洁(广东-中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1-11-05 13:47
刑事案件,最好委托律师先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了解情况
2 110网律师 2011-11-05 15:41
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建议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案情,代为申诉,根据案情申请取保候审,提供法律帮助,刑事辩护,争取从轻、减轻处理。
3 朱志强律师 2011-11-05 22:32
建议委托律师辩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