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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包下车忘拿,监控发现为旁边乘客拿走,并且没有归还的可能,派出所称遗失不予理睬
包包下车忘拿,监控发现为旁边乘客拿走,并且没有归还的可能,派出所称遗失不予理睬 包包下车忘拿,监控发现为旁边乘客拿走,并且没有归还的可能,派出所称遗失不予理睬,应该怎么办?我母亲前几天在公交车遗失了自己的单肩包,下车后马上发现打出租车,两站路后在终点站追赶上车后包已经被人拿走。去派出所民警称遗失性质不予立案,我们自己调公交车监控发现是同排过道旁的另一名乘客拿走,现在想咨询大家这种情况属于什么性质。

1. 捡走包的人年逾六旬,没有玩手机的情况下不可能没发现旁边的人忘记拿包(车上人很少)。

2. 根据观察连续几天的录像,这个人平时在终点站的上一站下车,而当天为了等所有人下车她到了终点站才拿包下车。

3. 现在有其他人捡到我母亲的证件和其他包内无价值的东西,我们发现她认真查看包里的所有东西,说明她应该是拿回家仔细搜查过才丢弃了她认为不重要的东西,而且她没有返还给我们的打算。

4. 包内现金加外币和不记名超市卡总价值3000,另外单肩包和钱包都是新的价值3000有收据。包内有一张十几万的欠条和装有主要工作资料的U盘。

问题:
1. 拾包人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不当得利?
2. 她的性质与在马路上捡到不知失主的钱包一样吗?
3. 损失金额能不能达到控告她侵占罪的程度?因为民警说欠条十几万不能作为价值来衡量。
4. 派出所是否应该立案?

现在我们很急找回那张欠条和U盘可是派出所拒绝立案提供帮助,希望相关人士能给一些建议,谢谢了!
2016-04-26 10:09 ask201……(湖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学田律师  电话:15552997888  2016-04-26 10:12
如果落实清楚,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追究责任
2 王宇航律师  2016-04-26 10:37
1,属于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
2,由于你母亲当时已经下车,包包已经脱离了所有人的掌控,无法认定为盗窃行为。
3,不属于侵占罪,侵占罪的前提是合法取得占有。
由于不属于刑事犯罪,派出所不予立案是合理的。你这种情况建议委托调查公司查询到该人的信息,找到对方人以后不返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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