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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休教师待遇问题
关于退休教师待遇问题 79年起从事幼教工作,获幼教高级职称,曾任院长。95年7月调到到子弟学校教一,二年级语文。96年8月获得“小学教师资格证书”。99年7月因子弟学校停办而内退。79年4月-99年4月,企业职工登记表上厂方填写工种一栏为"教师”,技术等级一栏为“小学高级教师”。2007年5月11日,企业出具证明指出,本人退休前系我厂子弟学校教师。
问题:现企业硬性规定我按“工人”退休,剥夺我按鄂政办发[2005]102号文件精神享有的权利。由此否定我从教20余年的经历,这样合法吗?到哪里去维权?
2016-04-25 15:49 bnmyn(湖北-襄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6-04-26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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