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刑事法律咨询
猥亵罪在中国法律中成立的条件要有哪些?
猥亵罪在中国法律中成立的条件要有哪些? 利用恋爱名义接近女性,让女性放松警惕,骗取女性信任,而后实施性侵,但未遂,这样算不算?
2011-11-04 12:45 debby(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1-11-04 12:48
你好!违背妇女性意愿强迫妇女与其发生性关系即够成。
2 110网律师  2011-11-04 12:50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但是只有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猥亵妇女以外的男子,不构成本条中的犯罪   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不包括性交行为。但是对男童的猥亵是可以包括奸淫行为的
你所讲的情况很难认定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