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子女的待遇 我现在已经知道有这项条例,但我电话咨询我所在的大港区社保,回答是不知道有这嘛事,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2011-11-04 10:42 我要维权O(天津)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1-11-04 10:51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2、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3、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2 孙新律师 2011-11-04 10:45
如有生育险可以申请领取